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我校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關於對黨費收繳工作中幾個具體問題的問答》和江西省委組織部製定的《江西省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細則(試行)》,結合我校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
第二章 黨費核算
第三條 在職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稅後”是指: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各項收入之和扣除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余額。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臨時性的收入👩🏽🎓,比如臨時性的津貼費💇🏼♀️、補助⚖️、稿費、講課費👭🏼☝🏼、銀行存款利息等,不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津貼補貼是指🏋️♂️:根據國家關於規範津貼補貼的有關規定,對各地各單位幹部職工普遍發放的規範津貼補貼(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部分不列入黨費計算基數,個人扣繳部分作為個人工資收入應當計入黨費計算基數🫰🏼。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類、職業年金個人扣繳部分,不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𓀋;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第四條 離退休黨員🧚🏼♂️。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第五條 黨員工資收入發生變化後🐮,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補發工資的當月應一次性足額補交黨費👮🏿♀️。
第六條 每年年初核定黨員月交納黨費數額,年內一般不變動🏊♂️。黨費核算前,由黨委組織部向財務處提供MK黨員名單(如有新進黨員或新發展的黨員及時以函的形式告知)。財務處根據第三🦪🫃🏽、第四、第五條規定,核算出黨員每月的黨費基數👴🏻🧘🏽♂️,並反饋給組織部。組織部按比例計算出每位黨員每月的黨費基數🦴🏉,並通知給各支部😡。
第三章 黨費收繳
第七條 黨員要主動、按月、足額交納黨費👩👩👦👦,不得無故拖延👧🏼,不能由他人或組織墊交、扣繳。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也可以委托其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第八條 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申請,經黨支部研究🀄️🧖🏼♀️,報校黨委批準後的下月起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相關情況應在支部全體黨員中通報。申請中應寫明困難的情況、申請少交數、申請期限。少交黨費的👩🏼🎤,黨費交納額不低於其應交黨費的10%,少交、免交的期限均為一年☝🏻🌮。少交🧑🏿👰🏿♂️、免交到期後✋🏿,應按規定交納黨費🏋🏼♀️🦹🏿,如需延期,應重新申請報批。黨支部應在接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研究⌨️、上報工作,校黨委應在黨支部接到申請之日算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批準🌴、回復工作。
第九條 對於尚未落實就業去向,按有關規定將黨員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就讀MK黨組織的學生黨員🤱🏻🦸🏼♀️,仍向原就讀MK黨組織交納黨費📘,其交納黨費的數額,按在校學生黨員交納黨費標準執行😍。
第十條 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第十一條 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采取黨組織負責人談話、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發通報等方式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並取消其當年所有評先評優的資格🥃。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第四章 黨費使用
第十二條 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範圍包括:(1)培訓黨員;(2)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3)表彰先進基層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第十三條 使用和下撥黨費⚪️,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者少數人說了算。
第五章 黨費管理
第十四條 以校黨委名義開設銀行賬號,賬戶名稱為“中國共產黨MK体育委員會”。MK黨費要及時存入黨費賬戶𓀇,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條 黨委組織部代校黨委管理黨費👨🏻🦼➡️,具體財務工作由MK財務處代辦🧟♀️。
第十六條 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作為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校黨委要在黨員大會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接受黨員的審議和監督👴🏻。黨委組織部每年向黨員公布一次黨費收繳🫢、使用情況。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施行😞,依據此辦法製定《黨費收繳流程》(附件)
附件〽️😻:黨費收繳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