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確保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規定👳🏿🐪,結合“拆牌🫅🏼、破網🤳🏻、清通道”專項整治行動🤟🏽,現就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在居民住宅區的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嚴禁在未作防火隔墻的群租屋和人員密集場所,以及集體宿舍等建築內停放電動自行車🛬、為電動自行車(電動車電瓶)充電💛。
二、嚴禁電動自行車占用消防車通道🦹🏿♂️。
三、嚴禁私拉亂接充電線路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四🐵、嚴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
五、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禁停禁充區域張貼醒目標識✖️;應按規定集中設置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區域,並落實專人看守。
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區域應當設置在建築外部的獨立區域,與相鄰建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並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周圍不得有可燃物。
七4️⃣、受場地環境限製🍚,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區域必須附設在建築內的♻️,要與建築其他區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並按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防排煙設施。
八、電動自行車充電區域應設置專用充電裝置並配置專用配電箱。充電裝置應具備定時斷電🧑🏼✈️、過載保護🎅🏿、短路保護、漏電保護等功能🕴🏼。充電時應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定進行不得長時間充電。
九🗽、村(居)民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經常組織開展檢查巡查和消防宣傳👨🏽💼,及時勸阻、製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
十🧏🏽♀️、鼓勵在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推廣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引導安裝電動自行車進電梯智能阻止系統,提高技防水平。
全市廣大市民要切實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要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屬違法行為🙌🏼,將依法予以處罰⬅️,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南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南昌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2月27日